经研究,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定于6月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笔试: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14:30~16:30
面试: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8:00~11:30
根据《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不足1:3的,直接进行面试。
本次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可以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和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附后(附件1、附件2)。
考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请于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当天下午5点以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桂花园校区行政楼四楼438室,联系电话:0718-8437559,联系人:刘力老师)领取准考证。过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及其他专项公开招聘考试须公布的信息均在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请考生牢记准考证号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发布。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未能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根据《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对只有一人或二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入围面试的考生参加面试前须携带下列证件接受资格复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境外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以及其他招聘要求的必须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还要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请考生务必提前作好准备。
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等信息与报名表不一致的,视为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者经复审不符合考试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附件2: 2019年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参加考试考生名单
附件2 2019年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参加考试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