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湖北民族学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考试定于5月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笔试:2018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8点至10点
面试:2018年5月6日(星期日)
二、开考岗位
根据《湖北民族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开考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详见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专栏网址:http://www.hbmy.edu.cn/templet/rsc/3502/index.html)和湖北民族学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QQ群(群号:704478271)。
三、笔试准考证
报考岗位开考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8年5月4日当天下午5点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桂花园校区行政楼四楼438室,联系电话:0718-8437559)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已在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和湖北民族学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QQ群公布。
四、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及其他信息的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及其他专项公开招聘考试须公布的信息均在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和湖北民族学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QQ群发布,请考生牢记准考证号并关注相关信息的发布。
五、在职人员报考资格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未能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湖北民族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七、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入围面试的考生参加面试前须携带下列证件接受资格复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境外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以及其他招聘要求的必须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要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还需要提交中共正式党员和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务必提前作好准备。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就业协议书备用。
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等信息与报名表不一致的,视为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特此公告。
湖北民族学院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