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直属中小学,市、州人社局和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大型厂矿企业单位:
为做好实验技术(高、中级)、省直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精神,结合教育部门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5年度实验技术(高、中级)、省直中小学教师(中级)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改办的领导下,由湖北省教育厅职称工作改革办公室负责集中组织。
坚持师德与业务考察并重,注重质量的原则;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凡符合有关文件规定,拟申报评审实验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省直属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凡未具有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2、测试内容:从事实验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实验技术实际问题案例分析。
1、测试方式:中级采取笔试(闭卷)的形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
2、测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综合人文素养;教学能力(教学理念、方法、策略等)。
1、参加实验技术专业测试人员登录湖北省教育厅网站,下载并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并提交现任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1篇,均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论文还需扫描期刊封面、封底、目录、正文、公章,制作成.pdf格式(大小不得超过5M)。各单位审核后在5月12日以前将报名表及论文的电子版(命名格式均为:单位—申报职称—姓名)汇总发至邮箱jsglc1509@163.com。
2、实验技术专业测试人员报名表及论文(均为一式四份)的纸质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上交,并同时办理缴费手续。省直中小学教师(中级)测试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缴费,不接受申报人员个人报名。在缴费时各系列均须上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1张。
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时间为5月23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测试人员面试当天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按时参加测试,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测试合格证(高级)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发。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13年(含当年)以后水平测试合格的,今年申报仍然有效。
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是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未合格者,不能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按省人社厅《关于明确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委托收费单位的通知》(鄂价费[2011]383号)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资金分成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11〕32号)的规定收取,高级100元,中级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