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广大考生和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基本原则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三)复试原则上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1:2。
(四)复试考生由学院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
(一)复试考生资格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必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须按学校和招生学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我院今年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二)复试方式
1.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平台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应登录指定面试系统进行复试。复试之前要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院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硬件设备。1台电脑(台式机或者笔记本电脑),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设备。除指定面试系统外,电脑安装“腾讯会议”备用。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 Windows8 及以上版本,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最新版。不开启任何无关程序。确保设备电量充足。
(2)支持“双机位”模式的软硬件,包括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支持高清视频通话的电脑或智能手机均可。第一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正面,用于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尽量使用电脑,同时加入“腾讯会议”备用;第二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侧后方45°,保证视频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
(3)环境要求。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复试场所考生座位2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其他电子设备等。
(4)考生形象姿态要求。衣着得体,全程五官清楚显露。座位与电脑之间距离以视频中能显示人体上半身和双手为宜。
2.学校提前将面试系统操作办法予以公告,考生要及时下载学习并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试,有疑问的要及时提出,如出现设备技术等问题无法进行网络复试,要在复试规定时间前2天向招生学院提出,由学院分析原因后和考生协商解决。
3.如出现网络传输障碍等突发情况,应及时切换电话(免提)或使用“腾讯会议”进行面试。所有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程序
1.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传至面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以定向(包括“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三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还要提供户口(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5)考生还应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2022年思想政治审核表》填写盖章后在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时提交到招生学院。
(6)科研成果佐证材料(该材料单独传至34098497@qq.com邮箱,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毕业论文PDF版(往届考生)、开题报告或论文初稿PDF版(应届考生)、发表论文、主持或参加项目、代表作品、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以上材料(除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外)在复试前将扫描件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在复试结束一周内邮寄给学院。
2.缴费
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00元。采用学信网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考生在该平台缴费。采用其他复试平台的考生在湖北民族大学财务处官方缴费平台缴费。
3.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签订。如果使用其他系统,考生将承诺书扫描后发给学院。
4.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由美术与设计学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考核,以远程面试方式进行,采取随机抽题和随机提问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测试:由美术与设计学院英语复试小组教师考核,以远程面试方式进行,采取随机抽题和随机提问相结合的形式,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读水平等,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面试:由美术与设计学院专业复试小组教师考核,采取远程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等,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可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邮寄或发送清晰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体检报告于4月30日前提交学院。
6.同等学力考生专业科目加试:专业科目加试工作由美术与设计学院组织,加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和《中外美术史》两门课程。加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每门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被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7.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3月29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研招办核查后公示。其中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4月1日 8:20—8:50 |
缴纳复试费(100元)资格审查 |
考生: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 教师:美术与设计学院7304教室 |
4月1日 9:00—11:30 |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综合素质面试 英语水平测试 |
考生: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 教师:美术与设计学院7304教室 |
三、成绩及录取
(一)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二)复试过程中思想政治品德复试需合格,否则不予录取。其他复试过程中任一环节(包括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须合格(≧60分),否则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 100×(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60%+复试成绩×4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四)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名额由学院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五)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未录取考生)的复试结果,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合格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学校在“研招网”上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及时登陆“研招网”点击“接收待录取”,否则自动失去待录取资格,空出名额根据通过面试的调剂生总成绩排名递补录取。
五、录取原则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二)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专项计划,专项专用,不得挪用,但可根据生源情况在该专项计划之内各专业间调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复试中某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4.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四)依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文件,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入学后3个月内,研招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工作要求及保障
(一)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复试试题题量应充足,必须保证每批考生所考试题不重复(避免非同一时间复试考生获取考题)。
(二)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科学设计面试内容,面试内容要切合所选复试方式面试特点,面试时间不得低于20分钟。同一学科有多个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面试时间、考察重点和评定标准等原则上要求统一,须在面试前召开面试小组长会议统一考评标准,不能在评分后再对分值进行折算或赋值。
(三)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成绩。同一招生学院同一学科专业不同复试工作专家组之间要确保形式、程序、问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一致,确保公平、公正。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国家保密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复试的安全保密工作。
(五)复试过程要做好详细记录,考生网上面试过程均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完毕后复试记录、成绩评定表、考生作答情况、录音录像等材料由招生学院整理好后,交由研究生处统一保管。
(六)复试结束后,学院须尽快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未录取考生)的复试结果。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拟录取等信息。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再次进行公示。学院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学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信息全公开制度。学校研招办和学院(培养单位)将在复试录取全过程中根据程序公布各环节信息。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复试中所有环节都要录音录像。
(三)与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实行复议制度。督查组全面及时受理考生申诉。有异议的考生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可以邮件方式提交给学院),学院督查小组应及时展开调查,做出合理合规处置,并及时回复考生。督查组应维护考生、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若考生对学院回复仍有异议,学院可上报研究生处复核。
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电话:0718-843838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
八、复试咨询
(一)研招办及时发布招生调剂公告供考生查询,考生也可查询报考学院网站或联络报考学院获取信息;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可在调剂系统中查看我院缺额信息。
(二)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咨询方式如下:
石老师:13972418766 王老师:1800726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