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林学园艺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
教师及实验专技岗位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和《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城乡规划专业教师岗位及实验专技岗位的职责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试工作标准及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工作组织领导与监督
面试工作在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林学园艺学院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艾训儒 柳德雄
副组长:姚 兰 赖申昊 周大寨
成 员:余慈爱、李玉瑛、胡靖偲、邓志军、肖强、陈耀兵、吴威龙、孙毅、汤弟伟(纪检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办公室设在林学园艺学院办公室,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由余慈爱任办公室主任;监督组设在党员活动室,负责面试工作的纪律监督,由赖申昊任监督组组长。
面试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公开监督。
三、面试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20: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林学园艺学院办公室(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大楼二层)。
面试时间: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8:30—12:30
面试地点:林学园艺学院二楼会议室
四、面试
面试工作按《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执行。
(一)成立面试工作组
(1)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按照不同岗位类型,在城乡规划专业教师岗位及实验专技岗位分别设考官7名。面试考场设监督员1名、记分员1名、核分员1名、记时员1名、联络员1名。监督员由纪律监督组选派;记分员、核分员、记时员、联络员由面试领导小组在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中选派。
(2)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前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选参加面试的考官。面试前,考官签订《湖北民族大学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承诺书》
担任面试考官的条件: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一定面试工作经验,对城乡规划专业教师岗位,由城乡规划、市政工程、测绘等相关专业及背景的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家组成;对实验专技岗位,根据应聘者入围的专业背景,由相关专业背景的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家组成。
(3)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面试考官根据不同岗位类型设主考官1名,负责面试现场的组织领导工作,同时履行考官职责;其他考官履行考官职责;记分记时员负责面试时间的报时,联络员负责协调通知考生进入和离开考场,并统计考生的面试成绩;监督员负责面试各环节全过程的监督。
(二)面试入围比例
面试入围比例为1:3,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
(三)面试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的考生,首先签订《应聘诚信承诺书》。
(2)入围面试的考生,资格复审时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以下证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没有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1份代替,境外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原件1份);
④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体制外单位)工作的考生需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
(3)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等信息与报名表不一致的,视为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参加面试,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湖北民族大学林学园艺学院。未出具书面声明或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湖北民族大学林学园艺学院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5)面试前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四)面试命题
面试命题人员从招聘岗位相关的校内外专家中确定,包括专业课试讲(城乡规划教师岗位)或实践操作考核(实验专技岗位)部分。命题及涉题人员签订《湖北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命题和涉题人员保密责任书》,命题人员集中封闭命题(城乡规划教师岗位)和封闭式实践操作考核的材料准备(实验专技岗位),监督人员全程监督。
(五)面试内容
1、教师岗位
面试内容包括:①应聘人员特长及录取后履职汇报、②专业课笔试、③专业课试讲和④考官提问等四部分。应聘人员特长及履职汇报,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与岗位理解能力;专业课笔试、试讲(试讲者不得使用多媒体)和考官提问,重点考核面试人员专业课理论水平、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能力。
实验专技岗位
面试内容包括:①应聘人员特长、履职汇报;②实践技能笔试;③实践操作考核;④考官提问等四部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实践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实践技能、组织能力及协调能力等。
(六)面试程序
考生在面试前15分钟依次按应聘者岗位类型分别抽签面试顺序(1-3号为实验专技岗位抽签号,4-6为教师岗位抽签号),凡未按时参加抽签的视为弃权。面试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由监督人员宣读面试纪律等有关规定,由工作人员向参加面试者讲解有关注意事项。
第二步:专业课及实验技能现场笔试(满分30分)
(1)专业课程现场笔试内容分城乡规划专业笔试和实验技能笔试,两个岗位的笔试环节同时进行;
(2)工作人员在指定现场按抽签顺序确定考生考试座位;
(3)考场监督人员及参加面试所有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4)主考官宣布笔试开始,记时员开始记时;
(5)答题时间为15分钟,答题到13分钟时记时员提醒考生,到15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6)考生答题结束后,各面试考官根据《林学园艺学院专业课现场笔试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独立评分;
(7)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各面试考生现场笔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第三步: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特长及录取后如何履行职责等进行汇报(满分10分)
(1)面试考生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
(2)汇报时间2分钟;
(3)考生汇报结束后,各面试考官根据汇报情况独立评分;
(4)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各面试考生现场笔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第四步:专业课试讲或实践操作考核(满分30分)
1、教师岗位专业课试讲
(1)考场监督人员及考生和主考官对面试试讲密封袋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2)主考官宣读面试试讲内容后,记时员开始记时;
(3)试讲准备5分钟。准备时间到,由记时员提醒考生进行试讲;
(4)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到13分钟时记时员提醒考生,到15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试讲;
(5)试讲时间结束后,面试考官根据《湖北民族大学教师招聘试讲教学水平评价表》独立评分。
(6)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各面试考生专业课面试试讲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实验专技岗位的实践操作考核
(1)考场监督人员及考生和主考官对实践技能操作内容密封袋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2)主考官宣读面试实践操作技能内容后,记时员开始记时;
(3)准备5分钟。准备时间到,由记时员提醒考生进行操作;
(4)实践技能操作时间15分钟。到13分钟时记时员提醒考生,到15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实践操作;
(5)实践操作时间结束后,面试考官根据《湖北民族大学教师招聘试讲实践操作考核评价表》独立评分。
(6)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各面试考生专业课面试试讲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第五步:考官提问(满分30分)
(1)应聘人员试讲(教师岗位)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实验专技岗位)结束后,考官提问。
(2)考官提问10分钟。面试考官围绕招聘岗位考核的相关内容,每考生提问3个问题,考生作答。
(3)提问时间结束后,面试考官根据应聘人员回答情况,独立评分。
(4)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各面试考生专业课面试试讲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第六步:面试成绩统计与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以下分项构成:
① 特长及录取后履职情况汇报占10分;
② 专业知识现场笔试占30分;
③专业课试讲或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占30分;
④考官提问占30分。
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五 考生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两部分合计,记为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按岗位数(城乡规划教师岗位1名、实验专技岗位1名),排序第1名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因本人书面签字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考察资格。
(2)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成立2人及以上的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或因考生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撰写考察报告及拟聘人员意见,提交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
七 面试要求及其它注意事项
(1)等候面试室设在林学园艺学院三楼小会议室。实行“封闭式”管理,等候面试室与面试室之间的联络由专人负责。
(2)等待面试的考生不得与已经面试的考生或考官接触。
(3)面试考官和考生应将手机关机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4)面试具体时间通过林学园艺学院官网发布,面试迟到者视为弃权。
(5)考官和工作人员应严格要求自己,注意仪表和谈吐。考官和工作人员如与面试考生有直系或三代以内血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6)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
八 防疫须知
本次参加面试考生按照《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参加考试人员防疫须知》要求,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手部75%酒精消毒。候场、离场时,每两人之间需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考生候场时,不得随意走动、交谈,面试结束后,考生迅速有序离开,禁止在校园逗留。相关要求见网址:https://xxgkw.hbmzu.edu.cn:443/rsc/info/1010/1413.htm
湖北民族大学林学园艺学院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