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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2017-05-23 14:56:26  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教学质量评价是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更是改进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春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17年5月15日~2017年6月4日(学生自行上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

二、评教范围

被评教师为本学期给本科生、预科生和科技学院专科生讲授理论课程和部分讲授实验课程的教师;参评学生为本学期修读被评课程的全体学生(除在外实习的学生)。

三、评教要求

1.对各教学单位的要求

评教工作能否顺利完成,直接影响到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可靠性和任课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与每位教师的利益密切相关,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促使全体学生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给予评价,并引导教师正确对待网上评教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科对教务系统进行必要的维护并添加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课程类别(如理论课、实验课、艺术课、体育课等),确保评教工作顺利进行。

2.对教师的要求

全体任课教师要正确认识学生评教工作的重要性,并以网上评教活动为导向,认真组织课堂教学,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3.对学生的要求

(1)提高对评教的认识,本着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参与评教,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有效。

(2)参与网上评教活动是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每位学生要自主完成评教,严禁“包办代替”评教。

(3)评教过程中,学生应遵守计算机信息安全相关法律及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网上评教”工作的开展,凡恶意攻击、侮辱教师或肆意破坏系统安全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评教结果

评教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可分别查询本单位、本人评教结果,并针对评教结果制定整改措施。

注:为更好地体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教原则,评教结果将在期末考试成绩评定之后公布,公布之前各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无法查询。

湖北民族学院教学质量评价中心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教学质量评价中心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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