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函授学习监考规则
每个考场派两人监考,监考人员提前到教育学院领取试卷。
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十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清场,并检查学员证是否与考生相符。
监考人员应按照单人座的原则安排考生入座。
试题严格保密,在考场当众拆封试卷。
考试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前、推后、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忠于职守,不在考场内看书看报,玩手机,发微博,谈笑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更不能擅自离开考场。
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要清点好试卷份数和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
监考人员有权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要模范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徇私舞弊,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