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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4-03-25 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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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安排,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学院对复试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院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纪检委员牵头的监督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学院的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

(二)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

(三)学院设立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与会计专硕两个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1名组长、4位专业导师组成;复试小组配备秘书1名;小组成员独立现场评分,现场公布考生分数,实行考生一人一档。

(四)面试组专家成员由学院从政治素质好、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中随机抽取;秘书1人随机抽取。组长负责对复试全部环节的管理,具体由秘书负责流程操作。组长职责:通过面试系统仔细比对,进行材料的审核,直接取消冒名顶替学生资格;提醒考生面试环节开始或结束、标记暂缓考试或判断考生弃考,组织评分;做到程序公开、民主合理。其他组员具体工作:服从组长安排,配合组长工作,做到独立评分;秘书职责:负责在复试过程中联系考生,组织考生随机进行“抽签”,提醒考生候考或入场,讲清楚在面试环节中的注意事项,指导摄像对复试过程进行录像,并做好过程记录,协助组长做好进行系统的操作和管理。监督小组安排专人对现场各环节进行监督。

三、工作监管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本次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规范进行,采取集体决策、严格把关的原则,督查小组督促本学院复试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发布,确保本次复试工作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实行复议制度。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督查小组,接受考生投诉申诉,确保本次复试工作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监督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四)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安排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复试中所有环节要做到录音录像。

(五)与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复试组织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学习形式

拟招生人数

备注

0304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全日制

5

学术学位

125300会计

全日制

27

专业学位

125300会计

非全日制

5

专业学位

    说明此处为拟招生计划数,最后招生计划数以学校下达为准。

(二)复试比例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参加复试的考生总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控制在11.5,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时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三)复试分数线

1)参加复试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必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须按学校和学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四)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组织复试。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会计专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按10%计入复试总成绩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英语水平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阅读、写作水平等,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知识考查:采取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综合知识、综合素质、实践创新能力等,专业面试总分100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加试科目。

考生在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通过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工作人员要做好抽签登记和面试情况记录。复试时,所有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六)复试时间及安排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第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早上8:30开始至本专业复试结束(3月29日下午资格审核)。 

 第二轮复试为调剂考生,时间为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直至4月底,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七)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要求的形式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报名定向(包括网上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且符合规定的考生)考生需提供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三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考生应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2024年思想政治审核表》填写盖章后在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时提交到经济与管理学院;

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八)复试费

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00元,报到时现场缴费。

(九)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3月28日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研招办核查后公示。其中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成绩计算

(一)成绩计算公式

会计专硕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成绩(1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考查笔试成绩(40%)+专业综合考查面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综合考查笔试成绩(40%)+专业综合考查面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过程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A)×60% +复试总成绩×40%(当初试总分为500分时,A=5;当初试总分为300分时,A=3)。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待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其中会计专硕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复试结束后,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未录取考生)的复试结果。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再次进行公示。学院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名额可由学院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若学院在4月19日前未完成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收回并重新分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4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5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

)依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调剂

(一)调剂条件

1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否则无效。

2)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经济与管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小组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流程

1学院本院官网发布调剂公告,包括调剂名额、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及初试成绩要求、调剂复试组织安排等。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发布调剂名额和调剂要求等。

3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视调剂生源情况确定。填报我校调剂志愿24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手写书面申请,提交纸质文档或拍照给学院

4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下载学籍学历审核数据,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并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

5复试结束后,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置待录取标志,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

、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邮寄或发送清晰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体检报告提交给经济与管理学院。考生也可选择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

九、信访咨询渠道

学院研究生复试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谭老师:13469725876

方老师:18771206546

 

湖北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