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清退未在规定时间复学及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学籍的公示
2023-03-20 13: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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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清退未在规定时间复学及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学籍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湖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民大校办发[2021]45)规定和要求,现对我院达到学籍清退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20日至3月26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公示期内无异议,学院将上报至学生工作处做学籍清退处理。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