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树立公共安全意识 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主题讲座
本网讯(见习记者 胡桂林 通讯员 仇杰)积极宣传公共安全卫生知识,提高应对公共安全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11月21日晚,由法学院和恩施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举办的以“树立公共安全意识 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为主题的讲座在科技大楼9A411教室举行。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所长郭宗泽、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所所长梅功超、该院学生科老师黄晓波等出席讲座,传染病防治所所长梅功超应邀担任主讲。
梅功超所长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概念、特征、分类、分级、应对原则及应对措施6个方面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作了详细的介绍。他指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危害性、公共属性、综合性和系统性的特征,根据不同的危害程度和不同区域发生分为危害第一原则、区域第二原则和行政区划第三原则的分级原则,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还划分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并依次用蓝、黄、橙、红四种颜色进行预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涉及范围广、影响范围大,为此,梅功超所长提出“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科学防治,依法处理”的应对原则。同时他还指出,这不仅仅是公共卫生问题,同时还是社会问题,需要各部门系统共同努力、协调合作才能将危害性降到最低。
讲座结束时,他向高校安全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说,学校人群密集,应加强应急机构设置和制度的制定,还应加大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药品储备,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专业队伍,同时,他希望同学们能更多的了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方面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责任编辑:王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