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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留学项目的通知

2015年04月29日 13:56:28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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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遴选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留学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与国际水稻研究所合作奖学金 (附件1)

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选派类别:3-12个月

留学国别:菲律宾

选派专业:高级植物基因和水稻育种;功能基因组学和基因发现;迁地外种质保存和等位基因发现;生物信息学和数据库管理;水稻细胞工程和转基因技术在种质改良和基因发现中的应用;产量提高的作物生理学及耐生物和非生物逆性研究;气候变化影响的适应性和调节;水资源利用率和水资源管理;谷物质量和营养;农作物模型和应用光合作用研究;土壤科学和农作物营养管理;杂草科学;地质信息系统(GIS)和遥感技术;社会科学和农业经济学。

资助内容:对奖学金获得者,IRRI将免收学费,负担在IRRI的研究费用。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包含海外健康保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2.与以色列农业研究组织合作奖学金(附件2)

选派类别:博士后

留学期限:9-12个月

选派专业:园艺学、食品技术与采后处理、植物保护、土壤,水和环境、农业工程及动物科学等。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1000美元/月,含医疗保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农业研究组织提供实验室、温室等必要研究设施及不超过600美元/月的津贴。

3.与以色列希伯来大学合作奖学金(附件3)

选派类别:博士后

留学期限:12个月

选派专业:园艺、食品技术与营养、植物保护、土壤、水资源与环境、农业环境与资源经济、动物与兽医科学等。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生活费(1000美元/月,含医疗保险);希伯来大学免除博士后的所有研究材料费,另行补贴500美元/月。

4.与亚洲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附件4)

选派类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留学期限:博士研究生36个月,硕士研究生24个月

选派专业: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管理、地理技术与地理环境工程、结构工程、农业系统与工程、水产和水利资源管理、能源、环境工程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等亚洲理工学院优势专业。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同时,申请人还应符合相应奖学金项目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2、3、4。注意: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三、选拔方式及时间

1.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即着手选拔工作,组织或协助申请人按外方规定和要求及时与外方联系,获取外方入学通知或邀请信。

2.申请人于2015年5月10日之前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hbmygjc@163.com)于2015年5月12日下午下班前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办公室(行政楼502室)。

四、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五、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应与学校签订协议。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的有关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以及与学校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按时、保质的完成学习任务并回到学校工作。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8月,具体时间以外方录取通知为准。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5年4月29日

附件:

附件1:与国际水稻研究所合作奖学金项目介绍附件1.doc

附件2:与以色列农业研究组织合作奖学金项目介绍附件2.doc

附件3:与以色列希伯来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介绍附件3.doc

附件4:与亚洲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项目介绍附件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