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小明 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先后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大学毕业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政法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院长,中南民族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湖北民族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副校(院)长(正厅级),中央党校报刊社总编辑(正局长级),中央党校图书馆馆长,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图书和文化馆馆长,现任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教师进修学院院长。
长期从事法学理论教学与研究、大学管理、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工作,治学育人,以学咨政,着力法治中国建设理论与实践探索。近年来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高端智库、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大和重点课题多项,出版学术论著100多篇(部),主要涉及党建政治、区域法治与地方治理等领域
1983.09—1987.06,中南民族学院政治系学习
1987.06—2007.06,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任教
1997.09,破格晋升副教授;2000.10,破格晋升教授
1991.05—1992.06,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委政策研究室工作(下派锻炼);
2000.04—2005.07,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00.06—2000.09,图宾根大学访问学者;
2003.09—2006.06,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005.07—2005.12,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
2005.11—2005.12,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学习(国家民委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2005.11—2007.06,中南民族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
2006.04—2006.05,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第28期部委高校领导干部进修班)】
2007.06—2016.06,湖北民族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11.11—2011.12,牛津大学研修(湖北省—牛津大学高等教育合作项目);
2012.06—2012.08,神户市外国语大学访问学者;
2012.10—2012.11,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习(中青年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
2013.05—2013.07,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
2016.06—2016.08,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副校(院)长(正厅级)
2016.08—2017.12,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学习时报》社)总编辑(正局长级)
2017.12—2018.08,中共中央党校图书馆馆长
2018.08—2020.01,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图书和文化馆馆长
2019.07—2019.08,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访问学者;
2019.09—2019.12,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第74期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20.01—,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教师进修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