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柳海松;性别:男;
籍贯:湖北省建始县;民族;土家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位: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专业:法学理论。
硕士研究生导师。
研究兴趣:法理学、法社会学
学习工作经历:
2013年9月—2017年7月 就读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2017年9月—2023年3月 新疆大学法学院教师;
2023年4月—至今 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师。
主要科研成果
1、主持课题:
(1)湖北民族大学校内科研项目:《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建设法治化研究》,经费:3万元,在研;
(2)湖北民族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美丽乡村建设法治化研究》,经费:5万元,在研;
(3)新疆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时间规制与法治秩序研究》,经费:3万元,已结项;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池博士计划”项目,经费:10万元,已结项。
2、参与课题:
(1)参与福海县立法项目《新疆福海县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伊犁州人大);
(2)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及起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3)参与新疆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中共党史中的经典法律案例库》;
(4)参与司法部2021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立项课题《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城市习惯法研究》。
3、论文:
(1)《乡土法杰在国家法律实施中的作用》,载《学术交流》2015年第11期,独著;
(2)《公司劳动规章制度研究》,载高其才主编:《当代中国的非国家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独著;
(3)《公司工作时间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载高其才主编:《变迁中的当代中国习惯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独著;
(4)《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规范性文件中的村规民约考察》,载高其才主编《当代中国的村规民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独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