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见习记者 苏浩楠/文 肖进/图)5月10日,我院“民事审判实务中的合同法”专题讲座在德智楼9B401教室举行。恩施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团法官宋九龙担任主讲人,我院副院长李文革副教授担任主持,大二法学专业学生及部分律师与会学习。
讲座伊始,宋九龙法官以民法中“合同”的概念为引,讲述了民法典对合同法总则部分的重要修改。他结合自身丰富的办案经历,总结了过去合同法法条在审判实务中遇到的问题,深入浅出地对法条修改的原因做出说明。他表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法律事实和法律规范,更要清楚民法在平衡当事人双方利益与定分止争方面的重要作用。宋法官通过大量的案例围绕 “法官如何裁判案件”这一核心问题,阐述法官的裁判思维,引起与会学生思考。
最后,与会师生就民法学习方法等方面进行交流。宋九龙法官表示,他对法学院的学生寄予厚望,他鼓励学生要勇于正视自己的不足但不能妄自菲薄,要博览群书,善于充分利用学习资源,训练法律思维,加强自身专业技能的锻炼。(见习编辑 向甜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