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8日,我院在德智楼9A410教室举办以"刑事错案中的证据问题——以缪新华案件为例"为主题的讲座,我们荣幸的邀请到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国家高等院校教授毛立新担任本次的讲座嘉宾。我校邢事法治研究所所长黄继坤担任主持人,来自武汉及恩施的部分刑辩律师和法学专业学生聆听此次讲座。
首先,黄继坤老师对毛立新主任以及来自武汉、恩施的刑辩律师表示欢迎和感谢,并简要介绍了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及毛立新律师的相关情况。
随后,毛立新律师通过分析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近几年来成功平反的重大冤错案件,包括许金龙等四人故意杀人无罪案、缪新华一家五口故意杀人再审无罪案、刘忠林故意杀人再审无罪案、曹红彬故意伤害再审无罪案等,总结了我国冤错案件在刑事证据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演讲中,他重点以福建宁德缪新华一家五口故意杀人再审无罪案为例,结合办案经历以及个人感受,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物证、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的常见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阐明了证据分析的方法和技巧。
在个案分析的基础上,毛立新律师总结了刑事错案在证据方面的三个普遍性问题:一是现场没有能够指向被告人的实物证据;二是主要靠口供定案,但口供的合法性、真实性均存在明显问题,有些事实供不出来;三是都有一些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例如可以证明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等。
针对刑事错案中的证据问题,毛立新律师强调,辩护律师对控方证据的质疑和辩驳,对于克服公安司机关陷入“确证偏见”、防止冤假错案必不可少、不可替代。一个案件只有经得起辩护律师的检验,才谈得上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才有可能是铁案。同时,他对相关立法以及执法、司法工作的完善,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演讲结束后,来自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的付凤鸣律师作了点评发言,毛立新主任还对学生的提问的进行了答疑解惑。
最后,黄继坤老师作了总结点评。他指出,刑事指控就像“建房子”,律师的工作就像“拆房子”,辩护工作是对“建房子”质量的检验,对于防止冤错、实现公正意义重大。同时,黄继坤老师希望以后毛立新主任能够经常到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传经送宝。
晚上21:30,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