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了做好2020年民族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以及《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下设复试录取、网络技术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组。从硕士研究生导师中随机抽取5人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小组内部民主推选组长1人。另设复试工作秘书2人。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二、调剂
(一)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须达到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
2.按录取人数200%的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二)调剂程序
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志愿填报的开放和关闭时间详见学校调剂公告。
1.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入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认调剂意向。
2.学院根据考生在线申请调剂的情况下载申请调剂考生材料并逐一审核,选择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上报校研招办审定。
3.学校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定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我校将在调剂系统开放24小时后根据各专业调剂实际情况发送复试通知,请广大调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式要求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面试。考生如因设备技术等问题无法进行网络面试,应在复试规定时间前2天向秘书提出,由学院会同学校研招办协商解决。
复试软件
面试过程采用“学信网”和“腾讯会议”两种网络平台。“腾讯会议”软件为备用软件。请复试考生提前准备好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安装相应软件,熟悉软件使用方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复试前3日内将面试系统操作办法予以公告。考生应按照指南提前熟悉本次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面试过程中如出现网络传输障碍等突发情况,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启用备用系统,复试秘书第一时间组织复试人员并通知考生使用其他指定平台或切换电话(免提)进行面试。
有关平台的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研招办后续发出的《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复试秘书将于近期按考生报考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逐一联系上线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复试环境
考试应选择安静、封闭的房间环境进行远程复试,力求环境整洁,声音清晰,避免无关人员干扰。
复试时间及地点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
第二轮为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英语水平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等,满分20分。
3.专业综合知识考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等,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满分80分。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我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加试科目。鉴于网络平台操作的局限性,今年复试中的加试科目在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补充进行。
(四)复试程序
1.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登录系统后,需签订电子《诚信复试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复试成绩无效。
2.缴费
考生需在面试系统中缴纳复试费100元/生。
3.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将下列材料上传至面试系统:
①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或照片;应届本科生提交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有考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入学时再进行审验。
②应届本科生提供成绩证明(可以是教务部门的教务管理系统截图或成绩单扫描件,若由于疫情原因实在无法提交,则在开学后补交)。
③所有考生从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考生填写盖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若由于疫情原因实在无法提交,则在开学后补交。
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没有两证者,不予录取。
⑤以定向(包括“双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填写、盖章后扫描上传。
4.认证和考试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考试之前,运用支付宝APP或学信网APP进行人脸识别,识别通过后,方能进行线上复试。
四、体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入学后组织考生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试。
五、成绩及录取
1.复试过程中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20)+专业综合考查成绩(满分为80)。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3.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复试总成绩×3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4.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5.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法学院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未录取考生)的复试结果,并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研招办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其中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工作有关通知、调剂公告、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将适时在法学院网站公开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考生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法学院反映,或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复试工作秘书处联系电话:18671874297(李老师)。
法学院网址:https://xxgkw.hbmzu.edu.cn:443/fxy/。
法学院督查组:1867186335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8-8437422,15172846679,电子邮箱:hbmzxyyz@163.com。
七、请考生以我校研招办及法学院院官网发布信息为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警惕网络诈骗。
八、本细则解释权归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