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法学学科介绍

发布时间:2020-01-17 15:38:10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我院现有二级硕士学位点一个:民族法学。湖北民族大学民族法学学科的发展起源于1989年的政史系,1993年更名为政法系,1994年设立法学专科,2000年设立法学本科。民族法学依托于我校一级硕士学位点--民族学,民族学学科是湖北省"十二五"重点特色学科,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民族学学科下设"民族地区行政管理方向",2012年民族法学成为自主设置目录外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013年民族法学正式招收硕士研究生。


民族法学下设三个研究方向:民族法学基础理论、民族自治地方社会治理、法治与民族区域自治。本学科立足武陵民族地区,致力于民族法学基本理论、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及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等问题的研究,探索正确解决民族问题,调控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方法和途径,以丰富民族平等理论的内涵、深化民族区域自治权的理论基础,促进依法解决民族问题、提高国家对民族事务治理的法制化水平。该学科是湖北省省属高校中唯一以"民族法学"命名的二级学科授权点,也是全国民族院校中开设本方向不多的几所院校之一,充分彰显了我校立足民族地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建设特色。


民族法学法学学科团队现有学科团队成员共计23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7人,讲师13人。具有博士学位者19人,在读博士生2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学科队伍的年龄、学历、学缘、研究领域与方向等分布合理。现民族法学学科带头人司马俊莲教授,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恩施州法学会副会长。


自2010年以来,本学科教师主持纵向科研项目28项,合同经费148.7万元。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含2项子课题,已结题;其他3项全部在研),省部级项目13项(其中有10项已结题),地厅级项目10项(其中有8项已结题)。2012年-2014年,本学科教师获得国家民委、教育部等省部级科研奖励6项、地厅级科研8项。2012年以来,发表CSSCI(含扩展版)论文42篇;2009年以来,出版学术专著10部;每年参加全国和省级学术会议15人/次以上。


近年来,民族法学学科注重加强学术交流、融入主流,先后承办了多次学术会议。如2009年承办湖北省法理学研究会年会;2010年承办湖北省和广东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2011年承办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年会;2013年承办湖北省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年会;2016年与韩国大邱大学校法科大学法学研究所共同举办了“法律文化与社会治理:中韩的经验”学术会议。促进了我院民族法学学科与国内同行的交流,扩大了我院法学学科的影响力。


民族法学学科还注重将理论运用于服务社会发展,用智慧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自2010年以来,本学科教师主持纵向科研项目27项,合同经费87.3万元。项目内容涉及:教育、民政、卫计事业五年发展规划,司法体制改革,地方法治,政策规划,产权保护,政策评估等各类地方行政、社会经济事务,为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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