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通告>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2014级学生不及格课程重修的说明

2015-09-22 14:35:47    点击量:

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普通本科学生从2014级开始,不及格课程需重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需申请重修人员与课程

2014级普通本科学生中,2014年秋季学期应修课程未合格的学生需申请重修(补修)相应课程。

2013级及以前各年级的学生课程补修仍按以前的流程进行。

二、重修申请流程

1.申请流程

进入教务管理系统,选择“重修管理”、点击“重修申请”,在进入的界面中点击“+”(添加)按钮打开相应申请界面,点击“重修”按钮进行申请。

说明:所有应修的未合格课程均显示在这个界面上,但只能在课程开课的对应学期申请重修,如“大学英语1”只能在秋季学期重修、“大学英语2”只能在春季学期重修。

2.重修申请时间

重修申请时间为9月15开始,9月25日结束。

3.查看重修审批结果

进入教务管理系统,选择“重修管理”、点击“重修申请”,在“重修补修课程列表”中可以看见已申请重修(补修)课程的审批情况。在列表中点击“教学班”列下的“查看”可以查询该教学班的合班情况、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重修审批流程

开课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员进入管理系统,点击“课程重修”、点击“综合查询”、在出现的界面中选择查询范围点击“确定”、出现需审核的学生申请列表。

在列表的“操作”列下,点击“指派”指定学生到相应的教学班学习。

四、重修课程学习与考试

重修(补修)课程,其课程教学与考核随指定的教学班一起进行。

教务处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