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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验专项奖学金评定方法
发布时间:2020-10-14 14:27:23   来源:  点击:

第一条 该项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即:创新实验一等奖学金、创新实验二等奖学金、创新实验三等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每年获奖人数为2人,每人获奖金额为2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学金:每年获奖人数为3人,每人获奖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学金:每年获奖人数为6人,每人获奖金额为500元人民币;

第二条 获奖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爱社会工作,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集体主义观念强。
2.学习刻苦钻研,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3.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纪现象发生。
4.体育课合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第三条 获奖者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创新实验一等奖学金:平时实验认真,设计(探索)性实验成绩突出;实验习惯分10分;实验成绩优秀,在本年级前10名;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并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或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或获得校级“华为杯”、“创业杯”以上奖或申报国家专利。相同条件下发表论文或获奖或专利排名在前优先。外语成绩六级,同等条件下实验特别刻苦,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关心和帮助同学者优先考虑。
2.创新实验二等奖学金:实验成绩优秀;实验习惯分不低于10分;实验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并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必须为第一作者)。相同条件下发表论文排名在前优先。外语四级,六级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六级优先于四级;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表现突出者,热心为同学服务者优先考虑。
3.创新实验三等奖学金:实验成绩优良,实验习惯分不低于9分;单科实验成绩不低于80分;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并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前三名作者)。相同条件下发表论文排名在前优先。外语四级、六级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六级优先于四级;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表现突出者,热心为同学服务者优先考虑。

第四条 评选方式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委会推荐,上报中心、学院学生初审,由学院中心和学生提出候选人名单,最后由创新实验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 管理办法
1.学院成立该项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保证本项奖学金专款专用,公平、公正、合理地使用该项经费。
2.获奖者须每半年向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汇报一次学习情况。
3.如获奖者在获奖年度内有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奖学金委员会有权收回该年度所获全部奖学金,并取消其以后的评奖资格。
4.该奖学金每年发放一次。
5.获奖者有义务参加由甲方举办的一些指定学术活动。

湖北民族大学生物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编辑: 生物示范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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