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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 ▏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解读(三)

编者按: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启动了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学校以此为契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完善“五育并举”培养体系,全面优化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构建“三全育人”大格局,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党委宣传部、教务处、教评中心等部门推出审核评估工作专题。专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握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定位、新部署、新要求和新任务,全面解读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大力宣传推广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经验,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


本期专题以问答形式主要介绍新一轮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关于学校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如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参评类型选择依据、定性定量指标选取、分组自选常模选择以及“3+3”报告的分析使用等。

1.学校如何以新一轮审核评估为抓手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以立德树人为思想统领,把立德树人融入评估全过程、全方位。学校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一是强化认识,明确立德树人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的核心地位,坚持“五育”并举培养时代新人;二是强化基础,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将立德树人完整、全面体现在学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布局、人才培养体系、教育教学模式、管理服务体制、资源保障条件等都要围绕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来谋划和建设;三是强化制度,建立立德树人负面清单,健全学校党委、行政定期研究立德树人工作制度,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机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统筹推进,从体制机制层面建立健全立德树人“实举措”,形成培养目标一致、职责分工合理、育人合力显著的立德树人工作格局。

2.学校为什么要选择第二类第二种评估类型?

答:在制度设计方面,新一轮审核评估要与“十四五”规划同步,要求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并充分论证后,提出评估申请、选择评估类型和方案。高校选择评估类型不是简单技术层面的准备,而是战略层面的考量,是党政领导班子要决策的大事,是关系到高校“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和办学定位的重大选择,需要理性思考、慎重决策。学校一旦选择了某种类型,就要依据此类型要求、指标撰写自评报告,总结教育教学取得的成绩,提出自身存在的问题。专家也会根据此类型要求、指标“把脉问诊”,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更加明确自身的办学定位和方向,总结现状并找到未来发展目标及下一步整改的努力方向,以此推动高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依据学校章程和“十四五”发展规划,学校坚持“立足湖北、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致力于建设全国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2022年3月,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参评类型选择第二类第二种。

3.评估分类是给学校分等吗?

答:不是。新一轮审核评估针对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多样化需求,采取柔性分类方法,提出“两类四种”评估方案,满足不同类型高校对质量保障的需求。这种评估分类并非给高校分层、分等,更不是给高校贴“标签”。参评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情况自主选择最适合的评估类别。

“两类四种”评估方案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动态的,以5年为周期,为学校的变化发展留下了调整上升空间。高校可以在这个周期选择一种类型来接受评估,到了下一个周期,还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选择另一种类型。学校人才培养可以以一种类型为主,不排除部分专业按另一种类型培养。即: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高校不排除有些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高校也不排除有些专业培养学术型人才。

4.学校如何选择评估指标?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部分。

针对第二类评估高校,通过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首次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由高校根据要求和办学实际自主选择。统一必选项体现国家对高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刚性要求,类型必选项体现对学校“精准”定位和差异化发展的引导,特色可选项体现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首评限选项体现对首次参加审核评估高校基本条件的刚性约束。

定量指标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国家对这类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定量指标包括46个,分为必选项和可选项。“必选项”是指该定量指标必须选择,对标国家规范要求,包括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基本办学条件、学生发展与支持服务方面的要求等。“可选项”是指该定量指标可结合办学实际和优势特色自主选择,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包括学校卓越教学及学生培养所取得的成效等,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至少8项。

5.学校如何选择常模?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定量指标可作同类常模和他类常模比较,同类常模比较是指参评学校选取同类型高校数据平均值作比较,他类常模比较是指参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求,自主选取、量身定制不同类型(可以为多个类型)高校数据平均值作比较。

《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提供必选、可选和自定义3类常模。第二类第二种评估高校的必选常模是全国常模、本省(区、市)常模、12类高校常模(理工类、综合类、语言类、医药类、财经类、体育类、艺术类、师范类、民族类、农业类、军事类和政法类),其余为可选。除必选常模外,学校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至少一种或多种类型常模。自定义常模是学校根据自身需求量身定制的个性常模,最多可定制3组常模,每组不少于5所高校。

常模选择的重点在于通过指标数据比较,帮助学校了解自身与同类学校、标杆学校的差距,找准位置持续改进。

6.学校已通过教育部认证的专业如何免于评估考察?

答:“教育部认证”是指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评估归口管理办法(试行)》纳入“高等学校评估项目清单”管理,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并纳入教育部评估归口管理的认证项目,“在有效期内”是指在学校审核评估正式启动的时间(即线上评估开始时),该专业认证结果处于有效期内。学校可在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系统(以下简称评估系统)查询“通过教育部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名单”。

“免于评估考察”不等于免于评估,在上述有效期内的专业仍在评估范围之内,由学校自行决定该专业是否需申请免于评估考察。学校若有意愿申请免于评估考察,需在确定审核评估正式启动具体时间后,在评估系统提交免于评估考察申请,教育部评估中心将在评估系统内预置有关专业认证材料作为本专业的审核评估材料,由学校最终确认,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7.学校如何用好“3+3”报告等常态数据资源?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注重常态数据资源的挖掘和使用,依托教育部评估中心“国家数据平台”和学生发展中心“就业数据平台”,形成《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即“3+3”报告)。此外,学校编制发布的近三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也是评估的必备材料。

“3+3”报告分别从教学监测数据和就业监测数据、学生和教师体验调查问卷、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问卷的角度对学校的本科人才培养提供评价参考,为学校自我评价、判断和改革提供多元视角,是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高度重视常态数据资源的累积和利用,通过评估,建立起“3+3”报告等常态化资源的累积、分析和使用机制,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差距,深挖学校“招生-培养-就业”全链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短板和弱项,找准整改方向,精准发力,持续改进,不断累积,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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