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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学习贯彻二十大 做‘四个表率’ 监察官”实践活动暨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4月27日,湖北省监委驻湖北民族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举行“学习贯彻二十大 做‘四个表率’监察官”实践活动暨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学校首次被省委、省纪委监委确定为监察官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活动。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湖北民族大学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张宏磊主持活动并领誓。

宣誓仪式伴随着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正式开始,全体宣誓人员面向国旗、国徽列队肃立,气氛庄严热烈。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监察官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宣誓仪式神圣庄重,大家以铮铮誓言、字字千钧作出庄严承诺,充分表达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捍卫宪法尊严的坚定决心,有力增强了监察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

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结束后,与会监察官认真学习了湖北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 做‘四个表率’监察官”实践活动有关要求,签订《“做‘四个表率’监察官”承诺书》。会上,集中解读《宪法》有关内容。

宣誓就是承诺,承诺务必践行。张宏磊强调,作为学校首批监察官要树牢身份意识、岗位意识、责任意识,牢记监察官法规定的六项职责、九项义务,以担当的精神、昂扬的姿态、严实作风履职尽责,做忠诚坚定的表率,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做担当尽责的表率,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监督调查处置、正风肃纪反腐中彰显担当作为;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严守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边界,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做清正廉洁的表率,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牢记“三个务必”,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在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中彰显担当作为。

据悉,根据省委、省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学校8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被任命为监察官。其中,二级高级监察官1人,三级高级监察官1人,四级高级监察官3人,一级监察官1人,二级监察官1人,四级监察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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